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创协同联合体项目征集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要求,北京市科协拟开展2026年科创协同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行动计划,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深化协同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创协同联合体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住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契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服务科技创新工作部署,立足区域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北京市科协充分发挥组织资源优势,围绕首都重点产业布局方向,支持4家单位打造具有科协特色的服务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新机制。

  项目数量:4个

  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个

  项目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

  二、申报方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面向集成电路、高端科学仪器、商业航天、第六代移动通信等重点产业领域和各区发展需要,支持建立科创协同联合体。

  三、建设要求

  (一)建设目标

  1.联合体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针对申报产业领域,形成产学研合作关系,探索跨界合作机制。

  2.联合体要符合北京市重点产业领域和各区发展需要,坚持集智攻关、协同突破,推动学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园区)等基层组织多元主体协同创新。

  3.联合体要畅通产业上下游,促进学科交叉融合,联合多主体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工作。

  4.联合体要坚持服务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发挥各方力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组建条件

  1.联合体组建要求

  每个联合体应由不少于6家单位组成,至少包括一家高校或科研院所,一家科技服务机构(全国或北京市学会),一家金融机构,一个大中型企业,一个产业园区。联合体应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鼓励以联合体合作为基础搭建共性技术平台,鼓励联合体提供配套支持,鼓励联合体吸纳天津、河北等地企业作为成员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牵头单位须为在京注册的法人单位(仅限企业、园区和社会团体)。同等条件下建有科协基层组织的优先。

  (2)牵头单位要求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能够调动协调行业内部资源,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行业技术积累,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行业辐射能力,且有明确的配套经费投入。

  (3)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目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4)申报单位须熟悉北京市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参照北京市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将专项经费纳入本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5)申报单位在申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①两年内被北京市科协通报或限期整改或未通过项目验收的;

  ②两年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申报单位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生成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申报书证明材料内。

  3.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和条件

  (1)组成单位与牵头单位及其他组成单位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应围绕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在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专利布局、标准制定、国际合作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

  (2)高校、科研院所作为联合体成员的,应具有高水平学术、学科带头人,拥有一支年龄、数量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与牵头单位具备一定的合作基础,同时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

  (3)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的,应为本产业链中的上下游单位或与其他企业形成技术互补,具备相应的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与其他团队成员有效合作。

  (4)社会团体、园区作为联合体成员的,要能够发挥组织优势,能够确保联合体关键技术落地,能够相互支撑协作、资源共享、协同攻关,搭建交流平台。

  (5)金融机构作为联合体成员的,要加强协作、协同发展,强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技术、项目落地,更好地满足联合体多元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工作要求

  1.各联合体管理期限为两年,建设年度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第二年鼓励依托自身配套经费推进工作,制订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

  2.建设年度共性任务指标:

  (1)针对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产学研合作关系,建立跨界交流合作机制,提交一份联合体工作总结报告;

  (2)汇集优势资源推动产生不少于5项相关产业成果,并形成1份需求清单、1份成果清单;

  (3)联合京津冀地区企业、园区或学协会组织开展不少于1场跨区域学术或科创活动,推动创新资源跨区域流动共享(市科协须为主办单位并参与);

  (4)推动至少1项成果在京津冀地区转化落地;

  (5)形成并发布1份相关行业的标准或蓝皮书;

  (6)服务相关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通过组织培训、设置专项等方式,促进不少于50名人才交流融通并形成1份行业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报告,包括行业内人才、专家情况等。

  3.第二年度共性任务指标:

  (1)联合体须保持常态化运营状态,吸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加入联合体,年度内新增成员单位不少于3家;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成员单位工作例会或专题协调会,提交一份联合体第二年度运营情况报告,说明成员单位参与、合作机制运转等情况;

  (2)在第一年度形成的需求清单、成果清单基础上,持续追踪产业动态和技术演进,更新并扩充需求清单和成果清单各不少于3项;

  (3)对第一年度推动落地的产业成果进行后续跟踪,形成不少于1份成果转化成效追踪报告;

  (4)对第一年度纳入人才清单的青年科技人才进行持续跟踪,更新人才发展状态,形成1份人才成长追踪报告。

  4.落地成效要求:

  (1)要强化跨界合作,积极探索科协特色的产学研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

  (2)产业成果要有明确的投入和产出指标;

  (3)组织或策划科创活动要立足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方向,重点围绕企业共性需求,积极动员企业等主体参与;

  (4)项目支持形成的决策建议报告和标准、蓝皮书应在北京市科协主要平台进行首发;

  (5)青年科技人才应提供详细信息,并推荐纳入至北京市科协科技人才培养体系。

  四、申报要求

  (一)按照项目管理方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指标,做好定期工作总结及经费使用总结,项目成果、产出效益真实;

  (二)规范经费支出管理,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积极争取更多配套资金;

  (三)各申报单位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创协同联合体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填写完整确认无误、相关支撑材料准备齐全后,将申报书盖章(封面页、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申报书中提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压缩发送至邮箱cxpybwork@163.com,按照申报单位名称+联合体名称命名。

  (四)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10月8日9: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勾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37555、010-55537557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3街210号院4号楼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