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0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京港澳科技团体合作机制作用,务实推动科技人员往来,深化京港澳科技创新协作,现组织开展2026年京港澳科技交流活动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北京市属学会、协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信用等级良好,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具有项目运行所需的机制和人才保障。
(三)申请单位要聚焦京港两地优势合作领域,与港澳地区对口团体已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
二、项目内容
依托京港澳科技团体合作机制,紧密对接港澳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支持京港澳科技团体聚焦未来产业发展中的优势科技领域,通过组织对口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为港澳科技人才提供来京交流机会,共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场景创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项目设置
单体项目资助额度:8万元/每项,每家申报单位限申报1项。
项目支持方式:定额资助、事前资助,资金使用范围详见申报书。资助资金须纳入申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实施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北京市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立项项目须按要求提供合规发票。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有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申报单位,将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五年内申报本中心经费的资格。
(三)同一项目或核心内容高度重合的项目,若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2026年度北京市财政经费支持,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四)获立项资助的单位须自主组织实施全部项目工作,严禁项目整体转包、违规分包。
(五)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和资助范围、目标不明确、重复申报、填报漏项等视为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审环节。征集完成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取后通知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未入选单位。
五、申报方式
(一)受理时限
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至2026年8月17日(周一),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清单
1.《2026年支持京港澳科技团体合作机制成员单位开展交流活动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全部材料需同步提交电子版(Word原版文件和盖章扫描 PDF文件)与纸质版(1份)。
(三)报送渠道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istec08@163.com
邮件统一命名规范:申报单位全称+2026京港澳科技交流活动项目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咨询联系人:郭老师,84627663
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