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市科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8-29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为对主管社会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执行单位(二次),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内容
履行市科协业务主管单位职责,规范主管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30家市科协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党建、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检查期间为2024会计年度,如有必要可进行延伸审计。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1.内部治理方面,包括从业人员情况、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分支机构及代表机构设立和管理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档案和证章管理情况等。
2.财务管理方面,包括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情况、资产管理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财务人员管理情况等。
3.业务活动方面,包括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举办论坛活动情况等。
4.诚信建设方面,包括信息公开情况、履约践诺情况、评估证书和牌匾管理使用情况等。
5.业务主管单位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6.中国科协统计工作数据核验,主要是对在中国科协年度统计调查工作中填报的内容进行核验。
7.工作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及证据材料清单;二是问题清单:分类汇总不合规事项,标注违反法规条款;三是专项检查报告30份及总报告1份:包含检查情况、结论、风险提示及管理建议;四是数据核验报告1份:中国科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分析及修正建议。
8.其他相关工作。
(三)经费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四)项目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条件(可提交承诺书)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3.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加盖公章);
2.相关业绩证明,如近3年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工作,提供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成果材料等;
3.项目执行方案与预算表(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4.项目承担能力证明(需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团队人员数量、能力、分工、流程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5年9月4日24:00前寄送密封好的纸质申报材料三份,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不要发急送、闪送,如发急送、闪送将拒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xcg2025@163.com。
三、联系方式
(一)项目咨询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4650077-8506
(二)申报材料寄送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84650077-8414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北京市科协3012房间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