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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教育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党校)关于“开学第一课”项目公开遴选的公告

信息来源:北京市科技教育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党校)   发布时间: 2025-07-22

为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强化价值引领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弘扬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在弘扬科学家精神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执行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内容

重点打造“开学第一课”弘扬科学家精神系列活动品牌,推进精品项目建设,拓宽宣传渠道,加强网络传播和重点宣传,“开学第一课”项目拟采取合作开展的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满足受众群体多元化的科普需求,着重宣传推广和传播,提高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1.按照北京市科技教育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党校)的要求,组织策划实施弘扬科学家精神系列活动不少于10场,进入校园不少于10所(包含城区和郊区),并进行全天时长不低于 8 小时的直播,融合讲座、风采展示、学生互动等内容。

2.围绕 “开学第一课” 的教育价值、时代意义以及背后的感人故事,创作 10 篇兼具思想深度与传播力度的高质量深度报道,利用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量,引发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教育与成长的广泛关注和深入探讨。

3.开展大规模宣传,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版面、App客户端、报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实现线上线下累计宣传触达 600 万人次以上,涵盖直播观看量、报道阅读量以及相关话题讨论量,确保“开学第一课”的核心信息能够精准、广泛地传递给目标受众。

4.具有积极承办意愿,有项目推广经验且具备新闻宣传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和工作基础,配备专门工作团队,能够满足新闻宣传推广等项目所必备的工作保障条件。

(三)经费规模

总经费不超过27.7万元。

(四)项目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项目实施完成后,配合完成后期审计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相关业绩证明,如近3年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工作,提供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成果材料等;

3.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需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总体策划及实施方案、项目进度目标、进度计划、团队人员数量、经验能力、分工情况、工作流程、实施路径、专家资源、宣传方式及路径、预期效果等;

4.项目预算表(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5年7月29日24时前将密封好的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北京市大兴区圣和巷7号北京市科技教育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党校)(刘老师,010-69245254,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jkjzx@email.cn。

三、联系方式

(一)项目咨询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9246124

(二)申报材料寄送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9245254

北京市科技教育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党校)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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