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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北京市科协网络中心接入INTERNET用户入网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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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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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在使用INTERNET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用户不得利用INTERNET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INTBRNET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防碍社会治安及淫秽黄色的信息。
五、用户在使用INTERNET业务时,应遵守INTERNET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不得随意发送商业广告。
四、用户在使用C类INTERENT业务时,不允许多人同时使用相同帐号登录上网。
五、用户不得利用帐号从事各种与因特网有关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北京市科协网络中心有权关闭帐户,并处以罚款。
六、用户如需办理暂停手续,或要求对接入方式等参数作改动,及退出INTERNET网,应提前书面通知网络中心。
七、为保证用户帐号的安全性,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上网密码,并应经常修改。
八、各单位领导有责任教育、监督本部门职工严格遵守以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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