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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控制

2003-6-25 阅读次数:

  人类生活的环境里充满了各种声音。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就是噪声;另外,杂乱无章的声振动也称为噪声。

  当噪声超过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所能容许的程度时就形成噪声污染。噪声污染主要是针对人群的污染;噪声污染的危害表现为:可降低人的听力,并对神经系统产生影响;影响人的休息,降低劳动效率;干扰语言交谈和通讯联络。

  根据产生噪声污染源(声源)的不同,把噪声分为四种。工业噪声,是由工厂生产中的各种机械设备工作产生的;交通噪声即各种飞机、车辆通过发动机转动、车体震动和运动中与空气或路面的摩擦发出的声音;社会生活噪声是商业、娱乐、家庭生活、交谈等社会活动造成的噪声,如房屋装修、卡拉0K、大声喧哗等;第四种是建筑施工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操作中发出的声音;其中夜间施工扰民是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

  噪声污染有两个特点,一是声源停止发声后,污染立刻消失;二是随距离的增加噪声强度迅速衰减。根据噪声污染的特点,可以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控制噪声对人群的危害,这些工作统称为噪声污染控制。相应地,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分为两类。一类是将声源与人们的生产生活隔离开来,如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完善区域功能区划,使人们的办公、学习。居住远离工业区,远离铁路、机场等。二类是降低声源的强度,如改进设备的结构和加工精度,或者对声源采取吸声、隔声措施,减少声源向外的发射功率;常见的方法有低噪声风机、消声器、隔声墙等。

  另外,环境管理部还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声功能区,规定不同的功能区噪声标准,以促进上述两种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环境保护法规规定,居住区的噪声标准严于工业区的标准;夜间标准严于白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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