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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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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例如,发明人在某无线电厂搞元件科研开发工作,在工作中研制出了一种新型的半导体器件,那么这项发明成果就是职务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外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例如,医生的本职工作是给病人看病,但是单位领导交给他一项配制中药药剂的任务,并且研制出了一种疗效很好的药品,那么该项发明创造也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对单位物质条件的利用应当是完成创造发明必不可少的,少量的利用或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没有实质帮助的利用,应不予考虑。另外利用技术资料应当是对外保密的内部资料,如果只是利用单位图书馆里对外公开的图书或资料,则不应包括在内。
(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这是为保护原单位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比如,某人在本职工作中或者接受本单位任务中做出了一项发明创造,而后携带该成果离开了单位,或是在原单位完成了发明创造的大部分,在离开原单位后又进一步完善,那么只要他在离开原单位一年之内申请专利的话,就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取得的专利权属于该单位。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以外,不是为了执行本单位分配任务,且未得到过本单位物质帮助的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以及工作人员退休、离休或退职一年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个体人员做出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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