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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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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市场的发展,科技贸易活动的增加,科技协作的推广,科技成果的运用等等,各种科技纠纷越来越多。正确、及时、公正、合法地处理和解决这些科技纠纷,调整好科技法律关系,是我国科技立法和执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地处理和解决这些科技纠纷,调整好科技法律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实体法和程序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技术合同仲裁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技术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试行)》等,为处理和解决科技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实际状况以及我国法律、政策的规定,科技纠纷可以分为专利纠纷、商标纠纷、著作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科技奖励纠纷、涉外技术贸易纠纷等几种。解决科技纠纷的方式方法主要有:
(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指发生科技纠纷后,当事人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彼此教师作出一定的让步,在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情况下,达成一种和解协议。
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是解决科技纠纷的上策,这样做的好处是免去艰难的诉公历程,迅速及时地解决纠纷,防止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有助于巩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这是一种既省力又省钱的好方法。
(2)调解解决。调解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科技纠纷,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方从中调停,促使当事人双方和解的一种方法。
调解解决和协商解决一样,也是解决科技纠纷的好方法。
调解依据第三方(即调解人)的身份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调解(即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即司法调解)。
(3)仲裁解决。详见技术合同仲裁法律制度条目。
(4)诉讼解决。详见科技纠纷诉讼制度条目。
由于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科技纠纷,比较复杂,涉及到许多程序方面的法律,因此单列条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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