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加入收藏进入旧版
重要通知
· 关于举办第九届北京青年学术演讲比赛(决赛)的通知(致选手)
· 关于举办第九届北京青年学术演讲比赛(决赛)的通知
· 关于报送开展“城乡携手迎奥运 共建文明京郊行”主题活动情况的通知
· “濒危物种保护离我们有多远”主题讲座
· 第十一届全国日用化工学术研讨会通知
更 多...
首都科技网 > 为您服务 > 科学名词 > 科技法

高技术产业法律制度

2003-6-13 阅读次数:

  高技术产业法律制度是国家建立和发展高技术产业,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指聚集高技术企业、主要从事高技术研究、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地区。例如,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是指北京中关村周围100平方公里的高新技术产业地带,重庆高技术产业区是指重庆沙坪坝地区45平方公里的高技术产业地带。自1988年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建立以来,在北京"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带动下,国务院先后批准了27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推动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先后制定了一批法规、规章。如1988年5月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国家科委于1991年发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1991年发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产精致工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等。它们体现了如下基本原则:

  (1)重点扶植原则。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高技术企业以财政、信贷、人才、基建、进出口、物资供应、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

  (2)教育、科技、生产相结合的原则。

  (3)建立灵活适用的管理体制。

  (4)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经济发展。

发表评论打印文章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科协信息中心 ·京ICP备05021570号
    ·地址:北京朝阳区小营育慧里4号3005室 邮编:100101
    ·技术支持电话:010-84636485/010-84650077-8306010-84649879
    ·邮箱:bjkp01@bjkp.gov.cn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