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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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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科技拨款制度改革。过去,我国科技拨款采用"供给制",存在很多弊端。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改革拨款制度并实行分类管理,国务院于1986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确立了我国有关科技拨款管理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①从"七五"计划开始,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按照科技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费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的原则,安排中央财政支出的科技三项费(中试、新产品试制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和科研事业费的预算拨款额度;②列入国家计划的重大科技项目面向全国招标并普遍实行合同制,根据承担单位的经济效益与偿还能力的不同,分别在合同中规定全部或部分偿还拨款或是免还。
(2)科学事业费管理制度。主要规定有1986年《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和1987年国家科委、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科学事业费管理的暂行规定》。具体内容包括:①分类管理、统一核算。由主管部门按科研单位主要从事的科技活动特点提出建议,报国家科委核定,将独立的科研单位分为技术开发型、基础研究型、社会公益事业型、混合类型等四种,统一核算并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②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从1986年度起,由财政部将事业费拨款全部拨交国家科委统一管理。各类科研单位预算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原则。科研单位向主管部门负责,主管部门向国家科委负责,国家科委向财政部负责。
(3)科学事业费调节费管理制度。国家科委于1989年颁布了《科学事业费调节费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国家科委每年从总的科学事业费预算中掌握一定数额的经费作为科学事业费调节费,以促进科技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调节科技工作的合理配置。
(4)科研单位三项基金制度。1987年国家科委、财政部颁布了《关于科研单位建立三项基金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各类型科研单位从其纳税后留用的纯收入中,建立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单位实行集体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与减拨科学事业费幅度挂钩的办法。 该制度是与科技拨款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制度,目的是在实行科技拨款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理顺科研单位内部资金关系,保障科研单位的发展后劲。
(5)国家科学基金制度。科学基金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制度。我国在1982年设立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1986年成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挂靠在国家科委,独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和发布基础研究和部门应用研究项目指南,受理课题申请,择优资助;接受委托,对国家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基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包括一定额度的外汇,同时接受国内外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基金面向全国,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按规定申请。基金主要用于获准资助课题的研究经费和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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