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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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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是有关科技人员选拔、使用、考核、培养、学位、职称、权利义务、流动、离退休等项制度的总称。
建国以来,我国颁布了不少有关科技人员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进行科技体制改革以来,科技人员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许多规范文件相继出台,为加强科技人员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这类规范性文件主要有:1981年国务院颁布的《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通知》、《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制度的规定》,1987年国家科委发布的《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的意见》,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有以下特点:有一定任期;依法确立;具有明确的任职条件和职务系列;具有明确的评审、聘任程序。
(2)学位制度。学位制度是依法建立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授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以相应学术资格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做了具体规定。
(3)科技人才合理流动制度。在现阶段,我国科技人才数量相对不足,其分布又不尽合理,因此,必须建立科技人才合理流动制度,以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做到人尽其才,更好地发挥科技队伍的潜力。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通知》,对此做了相应规定。
(4)科技人员业余兼职制度。科技人员业余兼职是指科技人员在本职工作以外,兼任其他职务,收取合理报酬,用科学技术知识为社会服务的活动。允许科技人员业余兼职,对挖掘现有科技队伍潜力,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都有极大促进作用。但是,应如何正确处理兼职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如何合理分配劳动报酬,如何兼顾本单位、兼职单位和兼职个人利益等问题必须解决。国家科委于1987年发布的《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意见》是我国目前处理兼职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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