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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北京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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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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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北京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方案》和《北京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协决定开始进行2009年“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区县科协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方案》和《北京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各区县科协既要根据本区县的社区数量和城镇人口数量,也要考虑申报社区本身的区域范围和居民数量,会同区县财政局,统筹考虑,确定推荐名单,不得重复奖励资助。
3、推荐材料于2008年9月10日前上报市科协科普部,推荐材料包括:正式报送函;推荐表(要求内容完整、言简意赅,不得空项和拉伸,相关证明材料另附)、汇总表;资金项目预算表(内容完整,不得空项,详细测算依据另附)和汇总表;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推荐材料要求签章齐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二、奖励资助名额:
1、优秀科普社区参照2008年名额申报,可根据本区县实际适当增加1-2个。
2、优秀基层科普场馆每区县1—2个,科普场馆较多的中心城区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3个,要兼顾市、区科普教育基地。
基层科普场馆必须是开展社区科普工作成绩突出,对有条件的社区科普馆可予以倾斜,图书馆、学校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3、优秀科普宣传员可参照2008年名额申报,要兼顾市、区、街道、社区各个层面,2009年要增加在社区开展科普工作的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的比例,公务员原则上不予申报。
4、重点新城新建社区和经济适用房社区、廉租房社区,各区县按照实际情况申报,资助数量在20个左右。
5、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户外科普设施建设方案,由市科协统筹考虑。
北京市科协联系方式:
科 普 部:李 磊 张式贤
电 话:84630166
电子信箱:bastkpbu@126.com lilei1996@eyou.com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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