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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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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协: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提高科普服务水平,按照北京市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市财政局有关2009年经费预算工作的有关精神,市科协自2009年起设立专项科普项目。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1.科普场馆、科普活动室功能完善和科普画廊建设维护;
2.科普巡展和科普讲座;
3.社区户外科普设施;
4.科普工作者培训。
二、支持方式:
物化资源配送、组织人员培训。
三、申报时间:
8月25日之前上报市科协科普部。
四、申报额度:
各区县科协申报项目价值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县科协要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区县科普发展目标和基层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科普资源、科普设施、科普培训等项目申报需求,其中,科普活动室和科普画廊参照《全国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488/10732528.html)建设。
2.科普项目要贴近群众需求,内容完整、新颖适用、务求实效,按照科普项目申报目录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2)。
3.区县科协要认真做好科普项目的组织、初审、申报工作,项目批准后,区县科协要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组成项目实施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4.市科协将按照科普资源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全市科普资源配置现状,对各区县科协上报的科普项目进行综合审核,确定2009年配送项目,落选项目进入市科协科普资源建设备选项目库。
联系人:(城区)李 磊 84630166
(郊区)张永锋 84634995
传真:84644996
附件:1、2009年北京市科协科普项目申报目录
2、2009年北京市科协科普项目申报表
北京市科协科普部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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