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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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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协金桥发〔2008〕8号
市学会、协会,各区县科协、基层组织:
根据《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考核表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开始2008年度北京市金桥工程考核表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奖
1、本年度已完成并取得效益的种子资金支持项目和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均可申报金桥工程项目奖。
2、申报项目应附合同书、协议书、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证明该项目是科协、学会组织搭桥实施的文件,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分析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实施后,工业项目年度增加的利税,农业项目年度增加的收入,建设项目年度节约的资金。
4、经济效益证明须由项目采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如只有社会效益则加盖采用单位公章即可。
(二)组织奖
1、本年度积极组织开展金桥工程活动,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单位,可申报金桥工程组织奖。
2、申报单位应填写本年度组织实施金桥工程活动的情况和业绩,组织实施的项目数量和效益,参加金桥办组织的活动等情况。
3、申报单位应附效益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个人奖
1、本年度开展金桥工程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组织工作人员,可申报金桥工程个人奖。
2、申报个人奖应填写本年度个人组织实施金桥工程活动的情况和业绩,并附个人事迹简介等有关材料。
3、申报个人主要指金桥工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中介搭桥人员。
二、申报要求
1、请在网上下载使用新的申报表,原表格一律作废。
2、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为A4纸计算机打印,一式两份,可以复印但必须有一份原件,并附电子版一份。
3、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过期请明年再行申报。
三、相关附件
1、《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考核表彰实施细则》
2、《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项目奖励申报表》
3、《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组织奖励申报表》
4、《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个人奖励申报表》
5、《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管理办法》
以上附件可在首都科技网(www.bast.net.cn)或金桥工程网(www.jinqiao.org.cn)的“重要通知”栏目查阅和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国民
电 话:87204728 67235952
地 址:崇文区永外西革新里98号416室金桥办 100077
E-mail: jinqiao@bstcc.com.cn
附件1:金桥工程考核表彰实施细则.doc
附件2:项目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3:组织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4:个人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5:金桥工程管理办法.doc
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办公室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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