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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劳动学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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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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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资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和推动宣武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近日,宣武区劳动学会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全区共有150个单位的46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专题培训由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区劳动学会会长段占民同志做了动员讲话,主要就《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主要条款做了简要介绍,强调了这次学习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并对参加培训的同志提出了要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长张仲艳和仲裁科长钱炼同志分别就《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分条、款进行了具体讲解。
参加培训的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专题培训班办得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对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对党和政府制定的政策的理解将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并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为创建更多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为构建和谐宣武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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