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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沙尘暴天气监测规范》等八项国家标准

2007-1-30 阅读次数:

  中国气象局发布八个国家气象新标准,首次将沙尘暴、冷空气、干旱等预报划分等级,城市火险颜色预警也将会出现在今后的气象预报中。
  新颁布实施的八项国家标准分别为《沙尘暴天气监测规范》、《沙尘暴天气等级》、《气象干旱等级》、《牧区雪灾等级》、《土地荒漠化监测方法》、《冷空气等级》、《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和《城市火险气象等级》。
  《沙尘暴天气等级》国家标准规定了沙尘天气是指风将地面尘土、沙粒卷入空中,使空气混浊的天气现象。其划分等级的原则,主要依据沙尘天气发生时地面水平能见度。其中,首次使用“特强沙尘暴”等级。沙尘天气强度由轻至重被分为5级。
  《气象干旱等级》国家标准规定了全国范围气象干旱指数的计算方法、等级划分标准、等级命名、使用方法等,将干旱划分为正常或湿涝、轻旱、中旱、重旱、特旱五个等级。
  《牧区雪灾等级》国家标准依据积雪掩埋牧草程度、积雪持续时间和受灾面积比三项指标,将灾情等级分为轻灾、中灾、重灾和特大灾四级。
  《江河流域面雨量等级》国家标准以站点降雨量等级的划分为基础,并充分考虑了致洪暴雨的研究成果,将江河流域面雨量划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六个等级。
  《土地荒漠化监测方法》国家标准重点规范土地荒漠化监测中常用的学术概念、名词定义;规范了土地荒漠化地面监测的项目、方法、设备、观测季节;规范了航测图片调查的方法和要求以及卫星影像的应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冷空气等级》国家标准主要规范了冷空气有关的定义和术语、冷空气等级划分的原则、冷空气的等级,并将冷空气分为弱冷空气、中等强度冷空气、较强冷空气、强冷空气和寒潮五个等级。
  《城市火险气象等级》国家标准将城市火险气象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文章来源:北京市气象台 高迎新 200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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