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5-15 阅读次数:次
根据科技部等七部委《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发动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大学、实验室在科技周期间向公众开放。组织公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参观科研机构,参与科研实践活动,增进公众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理解,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地 点: 各科研机构、大学
时 间:5月16日——5月25日
主 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北京科技周组委会
承 办:北京市教委、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科协、中科院地球物理所等
联系人: 姚仪鸾
联系电话:84644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