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艺美术学会会员条件
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凡承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具备工艺美术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讲师及相当以上技术职称的工 艺美术界工作人员; 2、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研究、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从事工艺美术专业三年以上,并有一定学术水平者; 3、长期从事工艺美术创作实践,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学术水平的工艺美术技艺人员; 4、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熟悉工艺美术业务,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能力,从事工艺美术工作的领导干部。
北京工艺美术学会 200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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