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学会简介 | 学会章程 | 学会活动 | 机构设置 | 北京城市规划信息 | 规划园地
   
 
首都科技网 > 北京科协 > 学术团体 > 科普与交叉 > 北京城市规划学会
专业名词

城市景观
  ( Cityscape ) 城市中由街道、广场、建筑物、园林绿化等形成的外观及气氛。

城市设计
  ( Urban design ) 指确定一个城市的活动与目标的总体空间布局,使其具有吸引力并使人感到赏心悦目。城市设计复杂过程中在于以城市的实体安排与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的相互关系为重点。通过对空间及意象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社区精神。

居住建筑面积
  ( Residential floor area ) 在中国,指居住建筑的全部建筑面积,即各层外墙皮内的全部楼面积,包括各居住单元的居住面积、辅助面积、公共面积和结构所占的面积。 

建筑面积比
  ( Floor-area ratio ) 在美国,指控制建筑物体积的指标,即将允许的总建筑面积以用地面积的倍数表示。例如,在一万五千平方英尺的土地上,如建筑面积比为2,即表示其上所建的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三万平方英尺。在英国其相应指标称“容积率”和“建筑面积指标”。

居住密度
  ( Residential density ) 居住区内的人口数或住房套数与居住区面积之比,分毛密度与净密度两种。毛密度指单位面积上的人口数或住户房套数与居住区总面积(包括住房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人行道)。而净密度则仅按住房用地计算。
  在中国,居住密度有三个主要指标:(1)居住人口密度;(2)居住建筑面积密度;(3)居住面积密度。 

人口密度( Population density ) 

  人口数字与所在地区面积之比。

居住人口密度
  ( Density of registered inhabitants )    在中国,指居住区、居住小区或住宅组团中,单位面积内持有正式户口的居住人口数。 

居住建筑面积密度
  ( Density of residential floor area )   在中国,指居住区、居住小区或住宅组团,居住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与土地总面积之百分比。

 居住面积密度
  ( Density of living floor area )    在中国,指居住单元内居室面积总和与居住区、居住小区或住宅组团内土地总面积之百分比。

停车场(库)
  指在建设用地内为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配置的场(库)。停车场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平方米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平方米计算。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按每车位40平方米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平方米计算。其他机动车按规定折合成小汽车计算。

交通主要出入口方位
  指城市允许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入的方向和位置。

绿地面积
  指能够用于绿化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覆土小于2米的土地。

建筑间距
  指建筑平面外轮廓线之间的距离

建筑平面外轮廓线
  指建筑外墙面水平投影的外轮廓线。

建筑覆盖率
  指建筑基底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建筑高度
  指建筑物室外地平面至外墙顶部的总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烟囱、避雷针、旗杆、风向器、天线等在屋顶上的突出构筑物不计入建设高度。楼梯间、电梯塔、装饰塔、眺望塔、屋顶窗、水箱等建筑物之屋顶上突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合计小于屋顶面积的20%,且高度不超过四米的,不计入建筑高度。建筑为坡度大于30度的坡屋顶建筑时,按坡顶高度一半处到室外地平面计算建筑高度。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烟囱等构筑物)、中国传统大屋顶形式按檐口至地面高度计算建筑高度。

容积率
  指建设用地内的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面积的倍数。地下停车库,架空开放的建筑底层等建筑面积在计算容积率时可不计入。

可兼容性质
  指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可以兼容的有别于其使用性质的其他性质的建设工程。

建筑基底面积
  指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指各建筑物每层外墙线(或墙外柱子边缘线)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按国家有关规定应计算的阳台、雨棚、无柱挑廊的面积)之和。层高在2.2米(含)以下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
  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

发表评论打印文章
相关文章
     

    (C) 2003 北京城市规划学会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京ICP02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