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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测绘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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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2006年8月13—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 16:00 地 址: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532室(复外羊坊店路15号) 乘 车 路 线: 乘414、21、320、40、724、854公交车,黄亭子站下车,向南走,路西。 乘地铁在军事博物馆站下车,往南走。 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专业:大地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 二、专业内容:矿山测量、市政测量、大地测量、房产测量、水利测量、地籍测量、交通测量、航空摄影测量、遥感摄影测量、近景摄影测量、空间地理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分发。 三、申报人提交材料的种类: 1. 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 答辩论文(或工作总结) 3. 学历(学位)证书 4. 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5. 外语合格证书 6.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7. 现职称证书 8. 本人照片 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申报人提交材料的要求: 1.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2. 要求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打印申报表一式五份;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评审服务机构。申报表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需装帧。申报表要粘贴照片;须亲笔签名的地方,一律用蓝黑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应在申报表照片处盖章并在申报表侧加盖骑缝章。 3. 申报人近期同底版(同申报表粘贴的照片)二寸免冠照片二张(黑白彩色不限)。 4. 答辩论文或工作总结均要求与所从事的专业一致,论文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装订时须有封面,封面要注明论文题目、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工作单位、姓名等信息。论文篇幅中级应在3000字左右,初级的工作总结应在1500字左右。要用A4纸打印,四号宋体字,按页顺序订好。中级一式5份;初级一式2份。 5. 申报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印章。 6. 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主要获奖情况”、“主要发表论文、论(译)著情况”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印章。是集体奖的要由人事部门在该复印件上说明是第几人及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盖人事章以示确认。发表论文、(译)著须复印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一份以上的要按时间顺序订在一起。 五. 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中,评审材料应每人一袋(牛皮纸袋自备)。材料袋应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见附表)。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 六.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委有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需交纳评审费120元,答辩费120元,总计240元。申报初级职称需交纳评审费80元。 请申报人员在现场交材料的同时交纳以上费用。
点击下载:申报材料目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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