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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2006]24号文,现将2006年度测绘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申报条件:
(一)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2、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一、初级申报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7月21日——8月5日 报送材料: 8月13日——8月15日
二、中级申报、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4月11日——4月20日 现场报名:4月21日——4月22日
考试科目: <<测绘专业基础与实务>>、<<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基础与实务>>、<<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基础与实务>> (三科目任选一科目)
考试时间: 6月24日 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 7月21日——8月5日 报送材料: 8月13日——8月15日 答辩时间: 10月14日——10月15日 学会联系人: 李丽丹 张海燕 联系电话: 6396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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