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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清华大学社会实践基地考核奖励办法



  平谷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工作,自96年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大力支持与肯定,为使基地工作深入、健康发展,自2000年开始实施的考核奖励办法,做如下调整:
  一、实施考核、奖励办法的目的。
  1、加强管理。加强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单位研究生及课题管理。
  2、多出成果。提高课题质量。
  3、调动各单位和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4、促进成果转化。
  5、实践育人。各单位承担对研究生教育的任务,为国家培养高级技术人才做贡献。
  二、考核奖励的设置与评奖办法。
  ㈠、奖励项目:
  1、组织管理奖
  ⑴、奖励设置
    一等奖:2000元    一名
    二等奖:1500元    二名
    三等奖:1000元    若干名
  ⑵、评奖条件
  ①组织健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研生考勤制度,安排好食宿,加强对研究生和课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②选准课题,积极配合课题的研究,安排专人配合工作。
  ③提供课题研究的必备条件。
  ④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安排具体活动。
  2、成果奖
  ⑴、奖励设置
    一等奖:1500元    一名
    二等奖:1000元    二名
    三等奖: 500元    若干名
  ⑵、评奖条件:完成课题任务,课题质量较高,并在实践中应用。
  ⑶、评奖对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单位。
  3、研究生贡献奖
  ⑴、奖励设置
    一等奖300元    二名
    二等奖200元    三名
    三等奖100元    若干名
  ⑵、评奖条件
  ①工作认真,坚守岗位,不缺勤,完成课题任务。
  ②写出课题总结,并上报基地领导小组。
  ③工作认真,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在20天以上。
  ⑶、评奖对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研究生。
  ㈡、评奖办法
  1、各项奖励由基地提出,写出相应书面材料,上报基地领导小组,参与评奖。
  2、评奖时间:社会实践活动结束时,召开研讨会并即时评奖。
  三、要求:
  1、各基地与研究生对社会实践活动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题,组织课题研究与实施,认真完成基地安排的工作。
  2、认真总结工作,写好工作总结和课题项目总结,并上报基地领导小组。
  3、认真研讨基地发展的有关问题。

                                                            

平谷科协

200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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