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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怀柔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44名业务骨干被全区44所中小学校、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新聘任为法制校长,任期两年。
怀柔区自2001年聘任法制校长以来,法制校长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成为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这些兼职法制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每月至少到所负责学校上一次法制教育课;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以及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教育;协助学校对“后进生”、“问题生”进行教育和转化。到目前,已有100多名公检法司业务骨干受聘成为各中小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的兼职“校长”。
2005年,这些法制校长为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上法制教育课600多场(次)。怀柔四中自聘任法制校长以来,学生违法犯罪率始终为零,被团中央、公安部等单位授予全国示范“青少年法律学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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