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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关于举办京港澳青年科学家交流活动项目的公开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7-11

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为加强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有序开展“举办京港澳青年科学家交流活动”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执行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相关规定,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北京地区社会企业和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中心内部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3.申报方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申报材料

1.项目整体方案、相关设计方案等;

2. 项目预算表;

3. 投标人单位简介(包含但不限于背景、规模、资源等);

4.提供近三个月符合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在法规范围内不能提供的,应作书面说明和提供证明文件);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相关信用信息报告等(见附件1);

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2);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设置

立足市科协组织人才资源优势,发挥市科协京港澳科技团体合作机制作用,聚焦前沿科技领域,开展三地青年科学家主题沙龙。通过主旨演讲、青年对话等内容环节,以学术交流为桥梁纽带,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该项目经费总额为28万元,拟立三个子项目执行:

子项目一:

经费额度:11.2万元。

项目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采购需求:

1. 举办线下专题沙龙活动1场,邀请港澳参会嘉宾不少于8人,总参会人员规模不少于60人,按要求完成活动相关策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工作。

2. 可广泛链接港澳地区科技机构,组织动员三地新加入京港澳科技团体合作机制的机构数不少于3家。

3. 做好活动成果提炼跟踪落实,形成总结材料不少于1份,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2篇,开展参会科技工作者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不低于90%。

4. 提供所需的会场搭建、设备租赁、专家咨询、港澳嘉宾的落地保障等支持。

子项目二:

经费额度:8.4万元。

项目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采购需求:

1. 举办线下专题沙龙活动1场,邀请港澳参会嘉宾不少于6人,总参会人员规模不少于45人,按要求完成活动相关策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工作。

2. 可广泛链接港澳地区科技机构,组织动员三地新加入京港澳科技团体合作机制的机构数不少于2家。

3. 做好活动成果提炼跟踪落实,形成总结材料不少于1份,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开展参会科技工作者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不低于90%。

4. 提供所需的会场搭建、设备租赁、专家咨询、港澳嘉宾的落地保障等支持。

子项目三:

经费额度:8.4万元。

项目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采购需求:

1. 举办线下专题沙龙活动1场,邀请港澳参会嘉宾不少于6人,总参会人员规模不少于45人,按要求完成活动相关策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工作。

2. 可广泛链接港澳地区科技机构,组织动员三地新加入京港澳科技团体合作机制的机构数不少于2家。

3. 做好活动成果提炼跟踪落实,形成总结材料不少于1份,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开展参会科技工作者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不低于90%。

4. 提供所需的会场搭建、设备租赁、专家咨询、港澳嘉宾的落地保障等支持。

三、申报办法

(一)每家单位限报一项,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二)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7月18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后,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市科协网站公布。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应由承担单位本级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将本项目任务整体、主要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3 年内不允许承接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相关项目;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5年7月18日24:00前将密封好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5010房间(贾老师,84626798),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istec07@163.com,邮件名称为“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及材料寄送

联 系 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84626798

附件:

1.资格性审查表.doc

2.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doc

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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