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市科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6-28
为更好地开展2024年港澳台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北京)项目,北京科学中心(北京青少年科技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执行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内容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港澳台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港澳台青年在京实习及科技人文交流。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协助完成2024年港澳台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北京市)的宣传及保障。主要内容如下:
1.活动执行。主要包括迎新仪式,结业仪式,参访、研学、交流,老同学交流活动及企业见面会等活动的影像采集,协助做好相关环节工作。
2.活动宣传。主要包括采集和收集活动全程影像资料及港澳台青年典型案例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供高清图像和视频,对接平台上传简报、稿件;制作结业证书等工作;撰写活动周动态,开展学生实习满意度调查,协助完成活动总结及满意度评估报告等。
3.活动交通。线下组织在北京市各场馆、博物馆、企业参观交流、参访研学的交通费用。
4.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实习期间保险、证书、服装制作等工作。
(三)经费规模
总经费不超过28.28万元
(四)项目周期
自活动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受理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2)两年内被市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完成北京科学中心(北京青少年科技中心)有关项目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加盖公章);
2.项目执行方案与预算表(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相关业绩证明(需加盖公章);
4.项目承担能力证明(需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团队人员数量、能力、分工、流程等;
5.其他相关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4年7月4日24:00前,将密封好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3012房间(单老师13718768588,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不要发急送、闪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kxcg2022@163.com。
三、联系方式
(一)项目咨询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059657
(二)申报材料寄送
联 系 人:单老师
联系电话:13718768588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