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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园区(楼宇)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8

(京科协发〔2022〕3 号,2022 年 1 月 28 日)

各区科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园区科协:

《关于加强园区(楼宇)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科协九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做好现状梳理、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园区(楼宇) 科协组织建设。

关于加强园区(楼宇)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行动总体要求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现就加强园区(楼宇)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园区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园区科协组织建设目标意义

(一)工作目标

以点带面、分类推进,全面推动全市园区科协建设,利用数字科协建立起高效的联络机制和组织服务体系,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管理、网上服务,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各类园区科协组织达到一定规模,成为北京市科协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意义

1.推进园区科协组织建设,是科协组织服务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科技园区是企业的重要聚集地,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具有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在园区建立科协组织,有利于把更多的创新要素引入园区企业,通过学术交流、产学研合作、人才托举、创新活动等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通过组织赋能推进科技创新与园区发展紧密结合,增强园区创新、创业的源动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2.推进园区科协组织建设,是科协组织服务北京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科协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科协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园区高层次、高学历、高职称人才聚集,推进园区科协组织建设,可以更好地在园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更及时准确地把握园区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通过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首都科普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决策咨询平台,把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团结凝聚到科协平台上施展才华、发挥作用,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把园区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围结在党的周围,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北京力争率先建成高水平人才高地贡献科协力量。

3.加强园区科协组织建设,是科协组织接长手臂、扎根基层,提高履职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科技园区是科技型企业最为集中、企业科技工作者最为密集的区域,园区是科协工作的重要阵地,开展科协工作和联系科技工作者有很大优势。大力推进园区科协组织建设,加强在特色产业园区、楼宇、孵化器等建立科协组织,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业态领域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服务,有利于扩大科协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完善科协组织网络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才能更广泛更紧密团结企业科技工作者,更有力、更有效地组织开展好各项服务。

二、园区科协的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

1.在园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凝聚科技工作者,坚守初心使命,引导科技工作者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深度融入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科技政策与人才政策,把园区科技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3.加强对“最美科技工作者”等基层一线典型宣传,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宣传优良学风作风,组织科学家精神报告团进园区、进企业。

(二)服务园区科技工作者

1.在职业发展、职称评审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 ;

2.提供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等资讯服务;

3.举荐、宣传和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

4.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权益;

5.营造园区尊重人才、重视创新的良好氛围,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 

(三)服务园区企业创新

1.推动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方式, 引进人才和智力资源;

2.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研讨,开展创新方法、职业能力提升等培训,开展创新论坛等活动,营造园区创新氛围,提高科技工作者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3.为园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科技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引进项目,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

4.收集企业需求,搭建对接平台,为企业链接全国学会、市属学会、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创新资源。 

(四)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1.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园区科技工作者及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2.组建科技科普志愿服务队伍,汇集园区科技成果、科技展厅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向公众开放。

(五)指导园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

1.推动园区内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如拥有一定数量科技工作者, 愿意且具备独立开展科协工作的条件的驻区企业,可在园区科协的指导下独立成立科协组织;

2.积极发展团体会员,在驻区企业建立科协组织的联系人制度, 实现科协工作覆盖。

三、加强园区科协的管理保障

(一)规范组织建设

1.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的规定,园区科协组建程序如下:

(1)成立园区科协筹备组 ;

(2)拟写园区科协章程(草案)及会员名册 ;

(3)拟定园区科协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

(4)向北京市科协或园区党工委隶属关系所在区科协提交成立园区科协的申请 ; 

(5)经北京市科协或所在区科协批准,召开园区科协成立大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向园区党工委报告大会选举结果,并报上级科协备案。

2.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

(1)申请成立园区科协的请示

(2)园区基本情况说明

(3)园区科协章程(草案)及科协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4)园区党工委同意成立园区科协的有关文件

3.运营管理主体为企业的楼宇、特色产业园、双创基地、孵化器等,以入驻企业科技工作者为主体自愿成立科协组织或联合科协, 参照园区科协组建程序,经运营管理主体企业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同意,由运营管理主体向所在区科协提交成立科协的申请,区科协批复成立后报北京市科协备案。

4.园区科协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广泛吸纳园区科技企业成为团体会员,同时吸收园区科技工作者以及支持园区建设和科技创新的科技工作者为个人会员; 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小组。

(二)加强支持指导

市科协通过“数字科协”实现园区科协网上申报、网上管理、网上服务,鼓励支持园区科协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常态化的品牌活动。北京市科协、各区科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要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园区科协组织建设中的新方法和新经验,组织交流互动,积极宣传推广优秀典型。各区科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根据区域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分类推进方案。园区科协要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大保障措施

北京市科协坚持资源下沉,鼓励园区科协承担市、区科协工作项目,对于工作成效突出的园区科协,北京市科协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园区党委和乡镇街道党委要支持园区科协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经费支持和工作条件。各区科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要把建立园区科协组织作为重要任务予以部署,要制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工作计划,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对园区科协的政策支持,形成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园区科协发展的良好局面,使园区科协成为科协组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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